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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首批逾1700套人才住房3月15日开始申报
   2020-03-09 11:47:08    文字:【】【】【
3月3日下午,温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发布会表示,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正式发布,首批1700多套人才住房将于3月15日开始申报,最低五折。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首批逾1700套人才住房的面积共计18万平方米左右,其中市本级约有300套左右,面积3.65万平方米,具体房源信息将在摇号选房公告时一并公布。

此外,市本级的300套人才住房中,74套为安置存量房,地理位置均位于温州市中心区域,226套为商品房配建项目的预售房,分布在市区各核心版块。

人才住房的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申请流程有网上申报、资格联审、制发方案、摇号选房、签订办理五个步骤,实行市县分级受理。

据介绍,人才按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其中,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B类和C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4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50%;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60%;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的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配售房源面积超过人才所属层次类别标准时,按备案价(核定价)的100%计。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自动转为完全产权登记。

据悉,《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于2019年12月发布,此次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对象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且符合《办法》中其他相关规定。

一是全职在温州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二是全职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三是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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